优抚对象联络员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坚持与亲情服务、满意民政,创建优抚服务品牌相结合,坚持与建立优抚政务公开和精神抚慰制度等相结合,坚持民政部门主动服务、追踪服务与优抚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坚持优抚对象联络员志愿服务与民政部门物质奖励相结合
二、工作职责1、做好法律法规、优抚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做政策法规的宣传员;2、密切与优抚对象的联系,了解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做优抚对象的联络员;3、帮助患病、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办理相关业务,帮助民政部门发放慰问品等,做优抚工作的代办员;4、了解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将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及时向民政部门反映,做优抚工作的信息员;5、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医疗巡诊、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组织工作,做重点工作的组织员;6、帮助民政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矛盾问题的调解员;7、加强对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监督,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做优抚工作的监督员
三、服务流程优抚对象联络员要按照事前主动服务、事中温馨服务、事后追踪服务的要求,做好划定范围内优抚对象的服务工作
事前主动服务要做到两必访,即每年必须至少两次入户走访优抚对象;三摸清,即摸清优抚政策落实情况,摸清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情况,摸清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情况;一上报,即第一时间把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等上报民政部门
事中温馨服务要按照用心服务的要求,做好政策宣传、沟通联系、代办业务等工作
事后追踪服务要按照主动上门、主动讲清、主动答复、主动反馈四主动的要求,对联络过程中受理的事务做好回访、反馈等工作
四、组织领导各地民政局将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并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民政工作量化考核的工作重点,精心组织人员选聘;并根据优抚对象的分布情况,就近划分为不同片区,每个片区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服务热心、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