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墙抹水泥混合砂浆工艺1适用范围及涉及的强制性条文1
1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内墙抹水泥混合砂浆(包括抹水泥踢脚板或墙裙及窗台),普通、高级抹灰工程
2本项工艺所涉及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主要的强制性条文:(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GB50210-2001第3
4条)(2)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音、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GB50210-2001第3
5条)(3)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
(GB50210-2001第4
12条)2.施工准备2
1材料准备2
1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必须用孔经不大于3mm×3mm的筛过滤,并贮存在沉淀池中
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时,不应少于30d
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
2砂浆晶塑化剂:用以替代石灰膏的新型建筑材料,目前正在试用推广阶段
1t砂浆晶可替代600t石灰膏
3磨细生石灰粉:其细度应通过4900孔/cm2筛,用前应用水侵泡使其充分熟化,其熟化时间应为3d以上
4水泥:32
5级矿渣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应有出厂证明或复试单,当出厂超过三个月或已经受潮的水泥,需经试验,按试验结果使用
5砂:中砂,平均粒径为0
5mm,使用前应过5mm孔径的筛子
且不得含有杂质,含泥量不得超过3%
6其他材料:TG胶等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GB50210-2001第3
8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