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郑州市白沙园区管委会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补偿标准一、郑州市白沙园区管委会拆迁补偿与奖励办法前程路拆迁,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9]127号和《郑州市中牟产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市白沙、绿博组团合村并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管委[2011]5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1、被拆迁人合法宅基地上以三层以下(含三层)建筑,按人均120㎡为有效面积,被拆迁人已建房屋小于人均120㎡的据实补偿,不足120㎡的部分按300元/㎡的价格补足120㎡;被拆迁人已建房屋大于人均120㎡的,只按人均120㎡给予补偿,多出人均120㎡的部分不予补偿,按时拆迁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拆工费
2、对于被拆迁人的合法宅基地内建筑物以外的全部附属物(包括果树、苗圃、压井、厕所、沼气池等),按每处宅基地4000元的标准兑付给被拆迁人
3、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管委会每人补贴200元搬家费,对于确实有困难的拆迁户,拆迁人统一进行搬迁,不再发放搬家补贴费
4、在2012年5月10日以前完成拆除的,经验收合格后,每户奖2
5万元;在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15日内完成拆除的,只按郑政文[2009]127号和牟管委[2011]5号文件进行补偿,不再予以奖励
5、过度方式:采取发放过度费与建设临时过度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过度
从房屋拆迁之日起按2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过度费;过度期为24个月,超过24个月的,管委会酌情提高临时过度补贴费
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统一提供临时过度房,在过度居住期间,不再发放过度费
二、建筑物类补偿标准名称规格补偿标准备注平房砖木结构420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净高3米,水泥地面、内外墙普抹灰、木质门窗砖混结构490元/平方米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