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全面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依据牡办发〔20xx〕39号文件精神,根据市物业工作领导小组看法,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市场中的主体作用,为创建和谐社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特制定本方案
第1页共11页一、工作目标20xx年12月底前,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全区住宅小区普遍召开业主大会
20xx年7月底前对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以业主委员会为主体在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依法签订物业管理托付合同,对暂不具备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小区,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费用大家摊”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对已签订物业管理托付合同,尚未期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无纠分的前提下,暂第2页共11页不另行进行招投标,待合同期满后进行
二、基本原则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要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牡丹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性规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敬重业主和运用人的意愿,真正把有肯定工作实力、公益心强,身体健康,能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且能维护业主、运用人利益的代表选出来参与业主大会,经过业主代表的选举作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责任划分第3页共11页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协调有关公安派出所及相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的指导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详细负责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一)人员培训阶段
20xx年6月初至月末对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