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存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兖矿鲁南化肥厂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液氨储存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地方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关于下达2008年第四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定、修定项目计划的通知》(鲁质监标便字[2008]249号)文下达,主要起草单位为兖矿鲁南化肥厂,技术归口单位为山东省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本化工分技术委员会
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技术委员会化工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标委化工分会)成立后,建议将该标准化调整为强制性标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计划的通知》(鲁质监标便字[2010]132号)文将该标准性质定为强制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为省安标委化工分会
二、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液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制冷剂被广泛应用于化工生产中,近几年省内外发生的几起液氨泄漏安全事故中在,多数是由于储存、装卸作业环节违规操作,、安全管理不严所导致或引发的安全管理不严极易导致或引发安全事故,部分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较大损失和重大,给社会影响
液氨沸点低,极易挥发,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一旦操作处置不当,引发燃爆、中毒和环境污染等事故的风险较大
在储存、装卸环节中严格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操作,防止超装、混装、错装,才能保证储存对防止、运输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涉及液氨储存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中对液氨储存和装卸设施、作业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由于我省是化肥大省,从事涉及液氨储存、装卸作业的单位和人员较多,且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从业单位和人员对液氨储存、装卸作业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