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如何签订购房合同新整理版如何签订购房合同2022新整理版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运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纳《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爱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但切不行认为采纳《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纳《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留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第1页共13页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
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状况:一种状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状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肯定数额的认购款,假如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状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第2页共13页房销售管理方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状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但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说明》)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依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假如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第3页共13页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确定是无效的;假如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