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个人参考计划总结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开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和《赣州市贯彻落实的施行意见》的精神,遵照教育规律和老师成长开展规律,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老师的“领头羊”作用,促进全市中小学老师队伍整体素养提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施行科教兴市战略和纵深推进赣州科学开展、转型开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作出积极的奉献
二、评选名额1
市学科带头人300名,2
市骨干老师1500名
三、评选范围我市公办和民办一般中学、小学、幼儿园、特别教育学校、老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老师
特级老师不参加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老师评选
四、推荐方法和步骤1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分别按《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老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二)确定的名额,从本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老师中择优推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局考试考核认定
上报推荐名单时,应填写好《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赣州市中小学骨干老师备案表》,同时将学科带头人推荐名单和骨干老师备案名单(含电子稿)汇总,于2012年7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老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研室)
为加强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和治理,凡申报了市学科带头人的需提交近三年的代表性教科研成果(如论文、课题研究和调研报告等,字数不超过2500字)1篇(纸质稿随材料上交、电子稿发邮箱gzsxiezeyuan@126);撰写提交本人的成长心路历程、心得体会1篇,字数2500以内(纸质稿随材料上交、电子稿发邮箱gzsliaojianmin@163),并将择优结集印发
市教育局将在2012年10月底往常,对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推荐上报的市级学科带头人认真进展统一考试和考核,实行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