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构建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政发〔〕39号)(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XX市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荆门崛起的战略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投资者从项目洽谈直至投产验收提供全程服务,创造顺畅、宽松、便利的投资服务环境
对国家和省没有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一律下放,对国家和省没有规定不得取消、简化的事项和环节一律取消、简化,对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合并的审批事项一律整合,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主要目标:通过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简政放权、行政提速、减免收费“三同时”,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存在的办理环节多、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形成环节少、效率高、运转协调、操作规范的工作机制,体现全新的发展理念和最优的投资环境
二、降低投资项目准入门槛2、实施“非禁即入”的开放准入政策
在项目准入方面,全面放开准入领域,只要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就一律放行
无论国有、民营,无论企业所属地域,只要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均可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的招标
对涉及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统一规划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者
3、放宽企业登记条件
认真执行《省工商局关于突破性做好市场主体准入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工商文[]123号、《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职能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工商文[]86号)等相关规定,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对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重第1页共9页大建设项目,实行生产经营筹建登记制,核发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