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新规定2020你了解南京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新规定吗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南京市独生子女费新规定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二)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三)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财政支付;(四)农村居民由镇财政支付,镇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19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近日一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31年没涨”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
市民认为,与“沉睡”的独生子女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超生罚款却从2019元呼呼涨到20多万,凭什么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了南京市人口计生委,南京独生子女费从开始的每年20元涨到每年的60元,令人惊讶的是,很多人未能领到这笔钱
从每年20元涨到60元据新华社消息,从1982年起,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
南京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起步价仅为每年20元,算下来每月仅1
6元,近年经历了从不平衡到统一的变迁过程
南京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根据《江苏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