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新农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是建立和完善了领导体系,新农合工作稳步推进。新农合工作在我市实施四年以来,组建并完善了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体系,特别是涉及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大事项都要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先后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立了新农合办公室,并配置了编制,划拨了专项经费,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转。每年都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我市实际完善实施方案,并将工作指标纳入对各乡镇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的主要责任。市人大和市政协十分关心新农合工作,分别就新农合工作定期开展调研和视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我市新农合工作的稳步运行。二是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最大限度地惠及参合农民。自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筹资标准由最初的30元,提高到46元、100元,因此我市每年都根据筹资情况对补偿方案做出适当调整,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补偿比例,扩大补偿范围,最大限度地将资金补偿给参合农民。四年来,共筹措新农合资金7534.8943万元,共为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6604.9396万元,其中:为41602名住院患者补偿医药费5006.3631万元,为1013848人次门诊患者补偿医药费1598.5765元,四年来新农合资金的总使用率达到了87.66%,超出XX市规定的85%的指标。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新农合的实施对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8年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100元后,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新农合补偿方案。一是提高了补偿封顶线,下调了最低起付线。个人住院累计补偿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是2005年的3倍,同时适当提高了门诊慢性病的年个人补偿封顶线;对市本级和域外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比2005年下调了200元。二是取消了域外转诊审批手续。三是将血液和心脏血管支架、肝硬化失代偿期、精神病补充进门诊特种病诊疗补偿目录,将尿毒症患者补偿封顶线提高至8000第1页共5页元。四是将参合家庭当年计划内出生的新生儿视为自动参合,享受当年的合作医疗待遇。五是视资金使用情况对无赔付主体的意外伤害参合者给予了10%的补偿。六是为独生子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提高10个百分点的补偿比例。补偿方案的不断完善,使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了更大的实惠。三是强化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成立了稽查审核科,增加了人员编制,专门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制定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了严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标准和制度。二是建立了医疗价格监督制度。为降低人均住院费用,对药品、手术费、诊疗费等实行了同级、同期、同价、同标准的检查和比较,每月抽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所有病历,对其不合理用药及检查项目行为进行监督,有效遏制了“开大方、乱用药”等问题。三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保证金制度,对违规操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按制度规定扣罚保证金。四是实行定期公示和警示告诫制度。对违规操作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告诫,并要求限时进行整改。五是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配送制度,对全市32家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药品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制度。六是加大稽查力度。增加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频率,每月至少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一次,对个别医院进行不定期抽查,做到了随时检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同时加大日常监查力度,在各个定点医院统一设立了举报箱和投诉电话,通过与网通公司合作,收集了全市农户电话号码,与参合家庭随时保持电话联系,随时监督检查定点医疗单位落实新农合政策情况。四年来,共取消定点住院资格医疗机构7家,停业整顿2家,对36家定点医疗机构处罚金24.5万元,其中2008年停业整顿定点门诊1家,取消定点住院资格医疗机构1家,对28家定点医疗机构给予了经济处罚,共处罚金13.6万元。四是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安全平稳。继续完善合作医疗“全市统筹、专户储存、收支分离、每月公示、定期审计”的基金筹集和使用机制,确保基金管用分开和封闭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