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进修总结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人〔20XX〕4号签发人:胡小唐天津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和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我校“师资创新能力与职业发展培训”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的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调动青年教师出国研修的积极性,学校将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体现出国外研修经历对个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参考作用;同时更加关注副高级以下职务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的派出比例,并适当考虑有一定专业背景的管理干部、辅导员教师参加此项目,进一步扩大出国研修人员选拔范围,保证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发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校所签派出协议,每年名额共计30人,另外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下达每个直属高校名额为1人。具体选派办法和要求如下:一、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出国研修项目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12个月2.选派要求(1)各院级单位根据各自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按学校下达名额推荐满足以下条件人员:年龄一般要求45岁以下,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重点保证青年骨干教师。(2)经学校批准派出的申请人应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并于申请时提交入学通知书和邀请信,外语水平达到《20XX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第1页共2页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为促进我校教师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学习,近年来无出国研修项目派出教师的学院,应有计划推荐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内访问学者。以上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与以往文件内容相左之处,以此文件为准。天津大学二○○九年三月五日(联系人:张文礼;联系电话:27403238)主题词:人事出国研修△国内访问学者△规定(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XX年3月5日印发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