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法律规范其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购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安全生产,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起重机械、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
第三条压力管道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章设计、制造和购置第四条各部门(单位)不得私自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增置特种设备,在招标和安排招标工作时必须首先审查设计和制造单位的资格等安全问题
第六条严禁购置无设计和制造资格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安全性能无保障已报废的二手特种设备
第七条购置特种设备的部门(单位)对设备的完好性及设备的技术资料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应及时移交档案室
第八条购置的特种设备,应有符合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资料
资料随设备一并来厂,并应在采购合同中予以说明
第三章安装、改造和维修第九条从事特种设备施工的相关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级别的资格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书,严禁无证或超资格安装、修理和改造特种设备
第十条特种设备拟进行安装、改造和维修前,在招标和安排招标工作时必须首先审查施工单位资格等级等问题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费用应包括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使用证取证费用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施工管理部门(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条件,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相适应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大修)、改造前,特种设备施工管理部门(单位)准备齐全拟进行的特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