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医院评审工作流程电子文件编码ZZGL-02-004页码4-1一、周期与计划1
医疗机构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医院评审周期为3年
为确保医院评审工作秩序,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应按年度制订评审计划,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评审计划主要包括:(1)参加评审的医疗机构名册
(2)对名册内各医疗机构评审时间的初步安排
(3)名册内各医疗机构提交评审申请的时间和受理期限
(4)年度评审重点和组织实施方案
(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提交《医疗机构评审申请书》时间和预计评审时间通知被评审的医院
二、申报与受理1
申报医院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相应的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医疗机构评审申请书》,并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受理(1)评审委员会受理《医疗机构评审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后,按照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向申请医院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明确规定评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2)医院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评审委员会(组)提出提前或推迟评审的书面申请,评审委员会(组)在接到该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决定,文件名医院评审工作流程电子文件编码ZZGL-02-004页码4-2并再次书面通知申请医院确定《医疗机构评审申请书》提交和评审时间
规定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3)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应指定下设的相应医院专业委员会(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审
(4)评审委员与被评审医院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医院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评审委员的回避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考查与结论1
周期性评审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为依据,实施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对医院的现场检查考核
现场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