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4页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上)作者:张新宝张新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内容提要:关于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之相互关系,存在四种模式
以替代模式为原则并辅之以改良的选择模式是我国相关制度建设的正确思路,也是已有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所隐含的主张
这样的制度安排既符合衡平保护的原则和效率原则,同时也在实质上有利于受害的劳动者
适用替代模式与改良的选择模式的关键,是提高工伤保险给付水平,使其与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水平相当
关键词:工伤保险人身损害损害赔偿请求权引言工伤事故是现代社会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
一般来说,工业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人身造成的损害习惯上被称之为工伤
由于工伤事故侵害了劳动者的人身权(生命权或健康权、身体权),对受害人的救济无疑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使命之一
早期对工伤事故损害的救济,就是通过侵权责任法来实现的
工伤事故责任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之一种,受害人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就其因工伤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但这种救济方式存在诸多局限性:受害人面临举证(雇主的过错)不能和执行不能的风险、诉讼过程漫长且成本高昂、适用过失相抵等规则会使得受害人获得的赔偿大打折扣
随着工伤事故的增多,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便设立了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而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死亡时,对本人或其供养的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1)以工伤保险的方式赔偿工业事故和职业病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迅速获得赔偿、受害人和雇主都可以避免费事费钱的民事诉讼程序、不因受害人的一般过失而减少赔偿金等
(2)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