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xx安办发电〔2024〕号)要求,现就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广泛深化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等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宣传教育途径和手段,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切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二、组织机构为加强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担任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市级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活动进行指导;讨论、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关重大问题。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4年6月在各县(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安委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同时,根据“123456789”思路开展集中宣传工作。(一)突出一个主题。即突出“生命至上、安全进展”的宣传主题。(二)宣传两项活动。即大力宣传今年我市着力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和“危险化学品三年整治攻坚年”活动,推动两项活动全面深化开展(三)宣传三违危害。即大力宣传普及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危害性以及因三违作业引起的各类生产事故,努力提高广阔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养及安全法制观念。(四)夯实四层责任。即进一步理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列出职责清单,按清单仔细履行各自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职责。(五)推动“五落实五到位”。即推动企业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六)抓好六大宣传阵地。即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三类传统媒体和政务网站、手机微信、微博三类新媒体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七)开展“七进”活动。即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形成全社会关怀、支持、参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八)突出八大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安委会要集中组织开展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和职业健康八个主题宣讲活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九)开展九项活动。即根据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安排,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九项活动:1、开展安全进展主题宣讲进基层进企业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化基层和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