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民政部门新任公务员的工作总结一、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学习先进人物事迹,深刻理解“满意在民政”的要求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带给人民群众的行政管理部门。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好坏,群众满意不满意,不仅是民政部门自身的事情,更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实施“满意在民政”活动,就是及时准确地从群众的意愿需求入手,通过规范和改善自身的行政行为,转变职能,加强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老百姓在民政的服务中感到满意。基于上述认识,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严格要求自己,牢记民政部门的神圣职责,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民政人。一是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行动上炼就(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为人民服务的扎实本领,深入贯彻“满意在民政”的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二是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周国知等先进人物的英雄事迹,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敬业无私,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人生价值。二、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班,提高了思想认识,增长了业务技能×月×日至×月×日,我参加了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利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深了思想认识,提高了理论水平;掌握了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文写作与处理、礼仪、电子政务等基本常识和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胜任工作岗位。同时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如为经一路的建设做贡献,爱心捐助智障儿童等。在此期间,受人事局推荐,我参加了XX市普通话广播大赛,荣获了二等奖。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对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第1页共2页到民非处后,我认真学习了民非登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国务院号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出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我多学习、多观察,逐步掌握了民非登记管理的流程,能够就常规问题答复咨询人,并熟悉了省厅的统计软件程序。由于民非登记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各项政策规定不健全或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下,我处适时调整了相关教育、劳动技能类民非单位登记审办程序。前不久,召开了全市民非科长登记管理会议,讨论出台新规范,使民非登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学习和观察,我感到这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也在不断完善和创新,并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有创新精神。今后,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将深入学习和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请教、学习,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用实际行动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