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安工作会议讲话材料(2)六、要切实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要求,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这是确保公安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一条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
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加强党在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保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法律法规
中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
在我市,最近闭幕的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已经顺利落实了这个决定,各镇区则早已参照县级标准做到这一点
这为我们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奠定了组织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公安机关的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及时就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协调解决公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工作部署,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
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党委、政府为公安工作创造有利的执法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帮助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
在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上,目前全市的情况基本上是良好的,市和各镇区要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执法装备条件,保证科技强警战略的顺利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还要注意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
执法部门有其自身业务的独立性,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不要对他们的执法活动指手划脚,党政领导的政策、法律水平要高,对执法部门要少干预、多关心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严禁指令公安机关超越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严禁指令公安机关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向公安机关下达罚没指标
要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在加强舆论监督的同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导向,把握好正面宣传与负面宣传的界限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