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制度一、编制说明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项目安全监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在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包括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安全监理方法及安全监理措施等)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甬建发【2009】50号)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和宁波市地方性规定三、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序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属于超过一定规模范围1地下室土方开挖工程是2交易中心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是3交易中心钢结构起重吊装工程是4塔吊安拆工程否5施工电梯安拆工程否6物料提升机安拆工程否7外脚手架搭设工程否8幕墙安装工程否9交易中心预应力张拉工程否备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标准进行划分
四、安全监理制度1、本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制度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制度1)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审核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切合工程实际,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