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芦阳镇学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文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教师厅〔2014〕3号)、《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教师厅函〔2014〕7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的通知》(甘教师〔2014〕10号)、《甘肃省2014年“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招标公告》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201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的通知》(甘教师〔2014〕10号)等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重点,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全面提升我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培训目标本项目将利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的网络研修体系和符合能力提升工程要求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网络测评系统,以“应用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专业发展”为主题,采用诊断测评、分段引导、任务驱动的研修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推进信息技术与幼儿园五大领域教学内容融合,切实提升参训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幼儿)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并尝试以实施本项目为契机,带动建立校本(园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信息化环境下区域性教师学习共同体。就参训学员而言,本项目期望通过培训,有效提升参训学员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的能力。(1)通过诊断测评,使参训教师能够了解自己的信息化水平,并能从自身工作环境与需求出发,选择恰当的信息技术工具。(2)通过任务驱动式自主选学,使教师能够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得以融合,提升自己的课堂教学效能。(3)通过选择性研修,使有条件的教师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创新,聚焦学生,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4)通过自主校本(园本)研修,使教师能够延用研修社区、教师工作坊等信息技术手段、为自己可持续的教师专业发展,创设信息化空间。三、参训对象本次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参训对象为:芦阳镇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四、实施原则1.深度融合原则积极利用信息化成果,以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和培训课程资源为载体,推行混合式培训,引导教师将信息技术引入教学全过程,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深刻变革,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2.应用导向原则坚持把应用作为提升工程实施的切入点、着力点和核心要务。通过将信息技术深入应用于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中,改变教师与学生传统的“教与学”模式,构建形成内容更加多元、方式更加灵活、目标更加多样的新型教学环境,实现教材多媒化、资源全球化、教学个性化、学习自主化和环境虚拟化。3.按需施训原则充分结合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遵循教师专业成长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律,以需求为导向,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