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以,企业必须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毒害的发生,关系着企业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关系着企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但由于有一些领导的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放松安全管理,且企业的安全制度又不完善不健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又不能真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只停留在表面上,导致企业伤亡频繁,险象环生,使生产不能正常、有序地进行。据统计,2001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130491人,经济损失800多亿元,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高达140起,死亡2556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就达16起,死亡707人。例如:1994年12月8日在新疆XX市的“友谊馆”,一把大火将325个祖国的“小太阳”与父母阴阳相隔;又如,2000年8月4日XX省XX县区上栗镇个体烟花爆竹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死亡27人,失踪1人,伤26人的惨剧至今还历历在目。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和一些活生生的案例,人民群众会问,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的生产安全究竟怎么了。无辜生命就这样一个个被无情地夺去了吗。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种灾难一再发生。也许是会有很多说法,但深究其原因,根本一条就是没有依法治安全,没有真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安技措施并予以落实,才导致和酿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第1页共3页那么,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呢。我们知道,不安全因素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要控制工伤和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凡是和生产有关的各个因素环节和部门都要事先把好安全关,每个操作者既要完成生产任务,又要避免本人发生工伤、职业中毒,还要防止伤害他人。所以,安全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和每个人,只有各个部门和每个人都做好本部门和本人的安全工作,企业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好。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用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这就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又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约束机制。有了这个制度才能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贯穿到整个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制度,早在60年代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就提出,长期以来,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了相应的责任条文。但是落实情况如何。落实不好出了事故又该怎么办。显然,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身无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来作为保障。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的出台,为加强安全生产,防止特大、恶性事故和一般事故提供了重要保障,是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切实负起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只有严肃追究责任,才能增强主体的压力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而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谁主管,谁负责”,企业第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责任追究制的实质是指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对于自己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因失职而出现安全事故,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和责任者的责任。责任追究制主要是为了解决责任主体抓安全生产工作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了问题怎么办的问题,使各级责任主体感觉到对安全生产工第2页共3页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好出了问题也不行。安全生产工作重在抓落实,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