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意见一、认真组织学习《监督办法》,明确有关监督规定《监督办法》确立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标准和尺度,以行政机关和行政首长为监督对象,以权力制约权力,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部门和垂直管理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开创了新的路径。这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行政制度创新的成果,对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督促行政首长依法履行职责必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法制机构要将《监督办法》纳入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中,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和行政首长,要把学习贯彻《监督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制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和落实措施。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对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现实意义。二、以《监督办法》为依据,积极主动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据《监督办法》,行使监督权的行政机关一定要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将本地区、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全面纳入监督视野,整合已有的依法行政监督资源,提高依法行政监督效能,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违法行政行为,要通过日常检查、媒体曝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领导批示等途径,及时发现、及时监督,保证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对本地区、本系统依法行政监督不力而造成依法行政工作滞后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监督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监督办法》对依法行政监督的组织领导、监督的内容、方式以及程序、考评与奖惩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七大监督种类和37项具体监督事项,内容系统规范,保障措施具体,既有很强的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监督重点,使依法行政监督成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助力器,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提供保障。监督机关每年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依法行政监督工作。依法行政监督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全面检查、专项督察、第1页共3页重大问题调查、统计分析、审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等方式。三、积极配合监督,自觉执行监督决定被监督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自觉对照《监督办法》规定的监督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于上级行政机关在监督中需要的文件资料要如实提供;上级行政机关需要询问有关人员时,要如实说明情况;对于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要自觉、不打折扣地认真执行。不配合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监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下级行政机关在上级行政机关实施监督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上级行政机关的,要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处理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执行;拒不执行的,由有管辖权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其行政首长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监督办法》规定,依法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和行政首长,监督的内容涉及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依法行政监督必须加强领导,各级行政机关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把依法行政监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绝不能消极对待、被动应付。市人民政府按照《监督办法》的要求,依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每年适时对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区、县人民政府可参照《*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监督办法》规定,各级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具体承办依法行政监督工作。因此,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对于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行政首长提出监督建议,行政首长要及时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研第2页共3页究,对于确实属于《监督办法》规定的监督事项,要及时批准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议。法制工作机构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经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组织实施。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完毕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