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24〕61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开办发〔2024〕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
已在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比照本办法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装机规模一般不超过300千瓦,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第二条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
相关企业已参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资建设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回购计划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支出:(一)设置公益岗位
如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
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专项补助
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四)结余部分
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支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区人民政府指定或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
供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
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在指定委托相关机构开具发票后,由供电公司按季度结转至相关机构的专户,并由该机构划拨至相关扶贫村或贫困户;纳入国家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电站光伏发电财政补贴在财政部将相关款项拨付后,由相关部门将补贴结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