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顿法律规范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24]58号),决定今年7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一)投机炒房行为1
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通过更改认购协议、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实行“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实行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代理销售商品房过程中,违规收取购房人房价款以外的费用炒卖房号
以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
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未按要求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事中事后监管备案信息
非房地产经纪人员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