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土培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意见为顺利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土培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把这一惠及库区人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建设好,确保工程高效、优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三峡移土培肥二期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此类工程的资金总量较大但时间紧、任务重且实施分散、技术要求不高等特点,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投标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凡移土培肥建设工程(主要指取土、运土工程),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均须严格按照《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均应当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招投标原则移土培肥工程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投标的平等性、评标的公正性、定标的合理性和程序的简易性
三、招投标实施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移土培肥工程招投标负总责,建立移土培肥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本乡镇移土培肥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四、招标方式移土培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由招标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发布信息,3家以上具有承担该项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五、招标的组织移土培肥工程招标可以由招标单位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
六、评标办法第1页共3页根据移土培肥工程项目实际,不编制标底,采用拦标价法
拦标价应当控制在经批准的概算或者修正概算范围内
可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评委库的建立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吸收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乡镇人大代表和招标单位代表等各方面人员15—20人组成评委库,并进行评标基本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