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制度摘要】业务类别生产管理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并网电站内容概要《云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编制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并网电站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将规范公司所属电站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的合法性、统一性、规范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对并网电站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有着规范性指导的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协管部门及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符合法定程序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三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谁发包、谁负责安全管理;(2)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监护;(3)为谁服务,谁负责安全管理;2(4)严禁雇佣临时工
第四条管理职责:(1)公司生产领导及设备部等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承担领导责任;(2)总工程师及归口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承担技术责任;(3)运行人员等现场工作人员承担现场管理责任;(4)设备部门的安全人员及安全生产部人员承担安全管理及监督责任
第三章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第五条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是指甲、乙双方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且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电力行业安全技术规程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发包部门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填写《发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核表》(附件1)报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资质证书等;(2)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3)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书;(4)从事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提供专职3安全监督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