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汇报一、基本情况镇位于区南部,距巴城24公里,幅员面积70
9平方公里,辖23个村、2个社区居民,8518户30537人
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共建集中安置点45个,集中安置贫困户414户1632人;分散安置188户764人,其中:统规自建153户622人、场镇购房27户127人、投亲靠友8户15人
二、主要做法(一)坚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精准锁定搬迁对象
明确搬迁对象的认定条件和原则,采取“三看三评三审”(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成本、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村委会初审、镇复审、区审定)的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确保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落、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进
(二)坚持“三靠五进六不选”原则,科学选择安置地点
一是集中安置点选址坚持“地势开阔、地质安全、交通便利、不占耕地、节约费用”的原则;二是分散安置选址坚持“不在原址修建,地质安全,交通、水源便利,场镇购房、统规自建、投亲靠友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建”原则,推进实施建设
一是镇成立易地搬迁指挥部,区级挂包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易地办;二是集中安置点建设采取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测绘、规划设计、地勘、施工设计、造价、第1页共3页监理等中介服务结构和施工企业;三是实行党政领导包片镇村干部驻点督导,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具体问题,督促进度、质量,监督安全施工;四是每个安置点由3-5名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四)坚持“三严格”标准,确保贫困群众不因搬迁负债
一是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
所有搬迁户安置房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二是严格控制安置住房建设成本
集中安置点住房实际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146元以下
三是严格兑现安置住房建设补助和奖励政策
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七类差异化”补助标准
同时,确保搬迁户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
(五)坚持“产居并重”,确保搬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