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20XX年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撰文/XX市沈北XX县区实验学校陈鑫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1
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
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
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
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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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