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出管理制度WORD页(可编辑)精选资料员工退出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退出机制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遵循“公正公开公开、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原则进行员工退出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集团控股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参股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本公司员工退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范围与形式第五条公司实行日常考核退出与年度考评退出相结合的退出机制
各单位可根据日常考核及时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也可根据年度考评结果按规定退出一定比例的员工全年退出人数应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第六条公司对各层级人员统一实行退出制度以确保各个层级人员的合理流动
根据管理层级不同公司职员分为员工层(主管职级以下人员)、基层管理层(主管至集团公司部门副经理职级人员)、中层管理层(部门经理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职级人员)和高层管理层(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至集团公司总经理职级人员)四个层面
第七条原则上根据不同管理层级公司本部普通职员层每年退出比例不低于基层管理层每年退出比例合计不低于中层管理层每年退出比例合计不低于集团高层管理层退出比例不少于集团该层面人员总和的
以上退出比例不含试用期未满离职的员工
各项目(专业)公司参照上述比例自行制定相关层面人员的退出比例
第八条退出形式包括降级、降职、待岗、劝退和辞退等形式
第九条降级是指员工工资降级、降档降职是指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职务级别及薪资级别的降低待岗是指员工被停止岗位工作并进行重新择岗定岗劝退是指公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要求员工主动辞职辞退是指公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章退出管理程序第十条通过日常考核若发现有工作表现不佳、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