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交往理论思考一、交往的内涵交往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中介,它涵盖了人的历史、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一切领域。本文对交往内涵的考察主要基于哲学意义,包含以下三个核心思想:1.主体间性:交往行为的起点交往是建立在特定的关系上。可以说,交往首先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研究交往问题,在哲学层面,必须从相互关系入手。由于这种相互关系是指不同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必须求助于未受干扰的主体之间的经验,通过考察不同的有语言和行为能力的主体间的相互理解的过程,包括相互理解所需要的媒介和背景”[1]。但这种关系是建立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哈贝马斯认为:“只有主体之间的关系才能算得上相互关系。因为主体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双向的,而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分主动和被动的,是单向的,因此不能称为相互关系”[1]。可见,主体间性关系的确立是交往的首要条件。主体间性问题正式成为哲学话语肇始于胡塞尔的现象学。胡塞尔为使其先验现象学摆脱“唯我论”和“自我论”的假象,提出了交互主体性的理论。海德格尔把主体间性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论证了“此在”的主体间性(共在)。伽达默尔认为主体间通过对话达到主体双方的“视界融合”。20世纪的德国宗教家马丁X8226;布伯从“我—你”关系出发建构了一种理想的主体间对话模式。哈贝马斯把主体间性的生成建立在交往的基础上,他认为:“交往是个人之间(口头上或外部行动方面)的关系,至少是两个以上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的内部活动”[2]。哈贝马斯把交往视为是借助于语言中介的内部活动,所以,他把“理解”视为主体间性的核心,认为交往行为是一种以理解为目的的活动。通过以上几位西方著名哲学家关于主体间性的阐释中,我们不难发现,主体间性把哲学研究的立足点定位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方面,无论主体面对的是“物”还是“他人”,“它们不再是一种人之于他者的第1页共12页认识和实用的关系,而是一种超越这种关系的‘会合’、‘相遇’的关系,每个独立的个体不是把一切存在物都视为外在于我的对象性的存在,而是将其视为一种与我一样的另一个主体或伙伴”[3]。因此,交往行为中的主体间性体现了人存在的共生状态,它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互动活动。2.对话与理解:交往行为的实现途径与过程理解是人类存在的基本形式。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是一个主体间的“相互理解”、“相互沟通”和达成“共识”的过程,即交往行为是一种以“理解为导向的行为。”交往双方的理解是通过对话途径实现的,而对话本身就是一个理解的过程,“理解就是一个对话事件,对话使问题得以揭示敞开,使新的理解成为可能”[4]。所谓对话就是“两个或两个(泛指多个)独立部分之间展开的交谈,以寻求共识或共同真理的同一形式”[5]。人与人、人与文本之间的理解都是需要对话而实现。对话是建立在对话双方平等基础上,这是对话的核心所在。在以主体间性为基础的对话活动中,对话双方是相互倾听、相互理解、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平等关系,对话的主体之间也是相互尊重、共同发展。对话是通过语言这一媒介完成的。“语言不仅使每个人可以相互交流,而且也是每个人遭遇历史、世界、甚至自我的方式。语言表示了人与世界的一切关系。历史、世界的意义必定通过语言呈现出来。我们通过语言才建立了与世界、与他人、与历史、与文化的交流关系。”[6]44人类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就是以人与人之间通过语言进行交往的能力为基础的。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伽达默尔认为,“能够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巴赫金认为语言的本质就是交往。在哈贝马斯看来,只有以语言为媒介,以理解为目标并使行为者彼此进行合作的行为才是交往行为。因此,以语言作为媒介进行的对话与理解的过程构成了交往行为的重要内容。3.生活世界:交往行为的背景交往过程中的相互理解并非是在真空中进行,在其后还存在着与交往行为形成互补的背景,这种背景就是生活世界。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的活动背景。作为背景的生活第2页共12页世界并非是脱离交往行动的凝固物,而是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