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致业主的公开信三篇公开信可以笔写,也可以印刷、张贴、刊登和广播
信的内容一般涉及比较重大的问题,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教育作用和宣传作用
那么你知道致业主的公开信是怎么写的吗
下面范文网小编整理了致业主的公开信,供你参考
致业主的公开信范文一尊敬的银枫家园全体业主:鉴于银枫家园部分业主在所谓中北路社区的“确认”下
将于201X年4月18日至26日,就“终止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及全体在任委员的资格”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公告,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公告如下:第一:罢免业委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以及《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大会根本没有罢免业委会的职权
业委会只有在有候选人的情况下增选或改选
因此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终止银枫家园业主委员会及全体在任委员的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
表决结果是无效的
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
强行召开的结果只能像让违规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一样,浪费全体业主的时间
(见附件)第二: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工作小组不具有合法性和公正性首先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工作组及其成员,必须是全体业主经过公正公开公平的程序予以确认的人员,而不是仅仅“经由联名业主确认工作组名单”
“联名业主”只有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权利,而并无单独组成小团体来确认工作组成员的权利
否则,工作组成员就失去了代表性和公正性,其组成和活动完全可以被少数业主操纵
其次所谓“经由联名业主确认工作组名单”,也并没有表明是以何种程序或方法“确认”的该名单
其通知中只有工作组成员的自己签字,而这种签字除了说明他们是自我授权、强行代表银枫家园全体业主之外,不能合法地公正地说明任何问题
第三:中北路社区的“情况告知”是极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