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林改工作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中带有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林业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xx]9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闽政[xx]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将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区土地总面积55
6万亩,林地面积33
32万亩,其中商品林面积24
2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9
我区有85个行政村(居),其中商品林林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42个村,面积19
12万亩;面积在1000亩以下35个村,面积2
39万亩;因新建村权属不清或林地存在纠纷有8个村,面积是2
二、主要做法(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艰巨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成功与失败都将直接影响我区的林业发展
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了XX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林业的副区长谢工农同志任组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农水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林业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
8月份,XX县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xx]87号),按照“区组织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等诸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年度目标任务
各乡镇和改革村也相应成立了集第1页共5页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