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民宗局宣传思想工作总结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市民宗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在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定位,积极践行“三服务”即“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建设、服务改善民生”的理念来创新民宗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民宗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xx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重大命题
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民族宗教事务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就必须全面提高民宗部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使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1
贯彻落实条例
今年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点是一条一款抓落实
《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我局积极调研条例在落实中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上级重视,也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打下基础;各镇统战委员、民宗科员统一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建立了执法队伍
学习贯彻条例配套规章
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第3号令)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4号令),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我们高度重视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在同月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这两个规章向镇场、招商城,市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作出了部署
做好登记证换发
今年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要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新的登记证
上级部门批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类别为寺观教堂的11处,其中5处是原乡镇佛教活动场所
5月15日,我局召开市佛教协会和有关乡镇参加的会议,探讨五个活动点升格为寺庙后,由乡镇居士管理转变为僧人管理以及乡镇如何落实属地管理等问题
(二)逐级落实责任
4月20日召开了全市统战工作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并提出了今后阶段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第1页共6页具体要求
会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民族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