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参考式样41;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参考式样4、参考式样7参考式样2;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参考式样5、参考式样6、参考式样7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第1页共2页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经规划部门批准
经济适用房、社区办公及车库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