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年3月份,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驻村联户工作工作中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的意见》(济办发〔**〕9号),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专门组织人员到烟台、南昌等地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刚才洪强同志已经作了传达,机关和社区党组织要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一个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近几年各地都在进行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为什么要在市直机关集中统一组织开展这项活动。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中央有要求。去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4〕18号)中明确要求:“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党员以及流动党员要向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主动联系服务身边群众。”去年7月27日,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对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二是市委有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去年以来,我市把干部驻村联户工作由农村拓展延伸到城市社区,建立了党员干部联系城镇居民家庭制度。这项工作与中央提出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要求高度契合。无论是党员干部联系城镇居民家庭,还是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目的都是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提供载体、搭建平台。为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驻村联户工作中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的意见》,对机关在职党员如何到社区报到,怎样第1页共8页开展服务,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的职责,如何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考核等都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社区有期盼。城市社区是城市的基础单元,是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的“根据地”,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各项工作任务的“聚集地”,随着我市城市区划的部分调整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城市居民的诉求越来越多,需要党委政府解决的民生问题越来越多,同时由城市拆迁、城中村改造、企业改制、就医入学等引发的矛盾和社会问题比农村还要多,城市社区已经成为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成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另外,社区党组织承担的服务管理职能越来越重,但是工作力量不足、基础保障薄弱、服务能力非常有限,很多地方存在反映群众诉求的“空白点”、服务群众的“阴影区”,出现了民生问题的“软肋”。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融入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工作,突破党员隶属单位、行业和党组织的局限,把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城市基层党组织联系起来,有利于加强基层服务力量,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整合工作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四是党员有责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对所有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自觉坚持党的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是我们党坚持的一贯原则,也是每名党员应尽的责任。开展干部联系城镇居民家庭工作,组织在职党员到城市社区报到,为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工作提供了渠道,从制度上拓展了党员发挥作用的时间和空间,为他们走出机关、走进社区、深入群众提供了载体、搭建了平台。在参与社区工作、开展服务活动的过程中,一方面可以推动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另一方面,通过与社区的沟通联系,也有利于我们对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进行全面检验和评估,有利于部门单位对机关干部和在职党员进行客观了解和评价。我们要从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在职党员第2页共8页到社区报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