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代表法颁布实施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各位代表: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
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举行纪念活动,是为了总结和交流我市贯彻实施代表法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途径,推动代表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充分发挥好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市的进程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你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对你们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和关心支持人大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代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确立了我国人民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当家作主地位,阐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
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不可能人人都去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当家作主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径和形式,就是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依法选出自己的代表,代表自己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
因此,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能否真正实现,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否深入推进
代表法的颁布实施,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保障,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一方面,代表法通过对人大代表性质、地位、权利和特殊司法保护权的规定,确立了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享有崇高的政治地位和重要的职权,保障了人大代表有充分的权利去代表和实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另一方面,代表法又通过对人大代表应履行代表义务的规定,对代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强化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