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室租赁合同工作室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成都万盛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协议所指出租人包括其继受人与受让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承租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以下租赁事宜签订本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该房屋”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房屋
“该物业”指出租房屋位于的物业
“履约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物业公共服务费”指该物业的物业公司为维护整个物业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作而对该物业的公共区域执行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备设施维护、绿化维护、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的水、电、空调等费用
“起租日”指装修免租期结束之次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二条租赁物业甲方将座落于物业座楼室房屋或场地(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房屋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房屋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最终承租面积以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中的建筑面积为准
乙方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需提前两个月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另行协商签署租赁合同
乙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前已经阅读了《房屋装修指南》(其电子及印刷版本均可以随时由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以供参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二)并在此承诺予以遵守
第三条租赁用途租赁房屋仅限于乙方用于本公司该物业办公、培训、展示用途使用(不得出现如直销、传销形式的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必须正当规范地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该物业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