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可编辑)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