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精选资料工程计量(签证)管理制度为加强在监工程计量管理规范工程签证有效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和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依据《九江市中心城区城建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九建城字[]号)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在监工程计量(签证)必须根据工程具体特性参照执行并不得低于此标准。一、签证项目按事件发生的性质分类、工程延误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提交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建设单位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程拖延的。、工程变更()建设单位指令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如:拆迁、拆除工作清运工作搭设临时设施配合勘察、设计抽水台班临时用工等。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临时性的、工程量不固定的不易套用定额定价且容易与合同内的工作混淆。()建设单位委托合同外增加的附加工程。如:建筑红线外排水系统接通、给拆迁户做护坡、帮沿线单位做管线迁移、临时交通道路的修复等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不属于建设项目内但又涉及到建设项目的功能与使用。建设费用的出资人不确定等且容易与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或临时措施工程混淆。()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变更项目。因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等。()设计暂定工程项目需要实测计量的。如桩基施工、抛石挤淤挖淤换填等。、意外风险及不可预见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及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单价包干合同项目、其它签证如因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发的签证。二、签证原则、所有签证必须由项目总监签发。对于政府工程尚应报所长组织相关人员复核、签字、备案后总监方可签发。、按照合同约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签证。签证依据(如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应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应满足附加资料要完备(如工程照片等影像资料、示意图及相关文字说明等)。监理工程师应准确理解工程建设合同(如施工承包合同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合同监理合同等)、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的内容。在处理签证事件过程中应贯穿合同精神。、签证申报、审批程序应符合相关工程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证发生前应有经相关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签字认可的工程联系单以说明签证发生的事由、内容、部位、可能发生的费用等信息。、合同内签证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验收其中参加的监理人员不少于二人并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签署验收意见。、合同外签证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相关单位验收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其中参加的监理人员不少于二人并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及实际情况签署验收意见。、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签证。、签证必须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签证必须及时尽量不影响工程施工工程开工时必须通知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前天内上报工程联系单或洽商记录监理部收文后必须及时由现场监理、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监签字盖章后报建设单位答复严禁事后补签他人代签无效。监理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推诿、拖延。、涉及工程计量(签证)需实地丈量、计量的监理部必须派两人及以上并会同业主代表到现场勘察、测量、清点按要求填写《工程计量(签证)一览表》并留存照片。勘察后必须与业主代表探讨是否符合签证条件符合条件由现场监理、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报建设单位。不符合签证条件一律不予签证并注明不予签证的理由。签证人员对签证内容负全责审核人对签证的合理性负责。、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寸标注明确不得产生异议如产生异议而签证人又解释不清的追究相应责任。、签证须有项目总监、总监代表(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监理人员签字监理人员调离工地后的签证无效。、项目监理部必须于签证报送至各单位后小时内建立签证台账台账由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