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巫溪县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巫溪县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住所:巫溪县蒲莲镇蒲莲社区民生街号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2/16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第一条总则巫溪县蒲莲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解决巫溪县蒲莲镇中柱村群众出行难题,现将中柱村张家槽至猪贩子坟森林防火道路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
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简况
工程名称:巫溪县蒲莲镇中柱村张家槽至猪贩子坟森林防火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巫溪县蒲莲镇中柱村
工程范围及内容:该项目属于新修工程,路基宽度M,路线起点中柱村张家槽,路线止点猪贩子坟,全长();设计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公里小时,路基路面宽度,其主要内容包括路基挖填方、挡土墙、涵洞等
(具体以施工图和财评文件为准
工程期限个月(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以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日后开始计)
合同签订日内施工单位须进场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次中标并没收相关保证金
承包人在实施一部分后无故延长工期的,甲方通知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合同自行终止且不支付已完工程费用
工程数量及单价:()承包方式:固定价总承包制
()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及《工程量3/16清单》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工程的总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设计、材料、机械、自检、安装、缺陷修复、路基建设整形、管理、保险、安全、职业健康、税费、利润等费用
()工程造价: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壹仟伍佰陆拾柒元整(¥元)
结算方式采取合同量、价固定总承包制,不调价,不变更工程量;未完成部分据实核减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