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作者:————————————————————————————————日期: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广州校车下月起需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2012年03月14日09:28羊城晚报《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4月1日起施行校车应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7至18时应允许本校学生入校羊城晚报讯记者田恩祥报道:近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据悉,该规定已经过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定,广州校车应当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还应该配备专职随车管理人员
广州的学校在7时至18时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入校
入校:不得因午休关门使学生滞留校外据了解,广州不少学校存在因为中午休息时间学校关闭大门而学生滞留校外的现象
该规定明确,除了特殊情况,“在7时至18时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学生留校或者入校”,这些特殊情况只有法定节假日,或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中等职业学校的主管部门作出防疫、安全防范等安排的时候
该规定还规定了罚则,违规者由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校车:应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近段时间以来,校车管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该规定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学校校车应当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中等职业学校的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校车的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核载人数,车身按规定喷涂统一颜色,车身后部喷涂“校车”字样;加装扶手、栏杆等安全装置,座位设有安全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校车还应当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
另外,学校应当配备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否则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