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规划中心管理制度LN/GZ/ZL
001第1页共10页1战略规划编制暂行规定1.总则1
1为规范集团战略规划编制流程,提升战略规划编制水平,构建并完善战略规划编制体系,为建立战略管控型管理体系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2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力诺集团(以下简称“集团”)、集团各职能中心、各二级集团、直属公司和控股公司
战略规划编制组织体系2
1集团战略规划由集团战略规划纲要、纵向子产业战略规划和横向集团相关职能中心编制的子战略规划组成,因此,集团战略规划编制组织体系由集团战略规划中心、集团相关职能中心和各二级集团、直属公司所组成
2集团战略规划中心是集团战略规划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战略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承担集团战略规划汇总、集成、编制工作
3集团相关职能中心负责人是本职能子战略规划编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职能的子战略规划编制工作
4各二级集团、直属公司负责人是本单位子产业战略规划编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子产业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
集团战略规划编制的组织体系如图2-1所示
5为确保各单位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各二级集团应设立战略规划职能部门并配备专职的战略规划人员;直属公司应在关键业务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战略规划人员
各单位战略规划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本单位归口负责人的领导,在战略规划业务上接受集团战略规划中心的具体指导与管理
战略规划编制主要职责3
1战略规划中心是集团战略规划编制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3
1负责集团战略规划编制的牵头、组织工作,组织二级集团、直属公司制定子产业战略规划,组织集团相关职能中心制定本职能的子战略规划;3
2负责本职能范围的科技创新子战略规划和品牌运营子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和集团战略规划纲要的集成、编制工作;战略规划中心管理制度LN/GZ/ZL
001第2页共10页2图2—1力诺集团战略规划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