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国际贸易业务中的汇率风险,保证汇率风险的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远期结汇+NDF(Non-DeliverableForward,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组合交易产品是指针对境内、境外金融机构对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的不同,利用两个市场的汇率买卖差价,在国内和国外同时做反方向相同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实现固定的无风险收益
该产品的实质是对冲境内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并通过风险对冲获取固定的无风险收益
第三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
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适用本制度
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五条公司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第六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NDF业务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