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资金管理制度1
目的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收付手续,使之能符合公司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与资金(现金、银行票据、及现金等价物等)收支有关的业务活动
1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批准的可用现金支付的开支外,其它支出一律以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支付,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采购类款项原则上不以现金的形式支付
2现金收、支的要求3
1财务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资金结算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资金收支业务;3
2公司每日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于当日下班前存入银行,否则应向财务经理报告原因并经批准放可留存公司保险箱内;3
3购买物品所借现金必须一周以内报账,如因一时购买有困难,次日需要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财务部门根据其所述情况,可以收回所借现金;3
4公司原则上不接受现金收入,经财务部报批后,出纳方可使用公司备案私人独立银行账号接收公司业务回款,但不得保留账外公款;3
5为减少现金支付风险,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资金的支付必须在公司财务部内进行,现金支付时,外单位领款人需出示身份证或收款委托书,并在凭证上签全名及时间:3
6在公司外(包括在银行)进行5万元以上现金的提取或支付财务部应指派一名财务人员陪同;3
7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资金,严禁挪用资金;3
8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3
9网上银行须采取分级授权的操作模式
3银行收、支的要求3
1能够以转账方式收支的款项,不使用现金收支;3
2合同的签订方、发票户名、收款方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方可付款;3
4银行票据保管的要求3
1银行票据(现金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应由出纳负责保管与开具,银行票据的印章应由公司指定人员保管;3
2财务部门应建立“支票登记簿”,记录购入的每本空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