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制创建路径思考1法制与法制建设对于“法制”一词,学者们尚没有形成一致的解释,但综合各家学说,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一是从静态意义上讲,“法制”即为法律制度的简称,具体包括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体例;二是从动态意义上讲,“法制”是指法律的创设、适用、遵守与执行的整个过程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由此可见,法制应当包括法律规则、法律观念、法律运作、法律组织等四要素,并且这四个要素应当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
其中,法律规则的创设是法制建设的前提条件,法律观念的树立是法制建设的源动力,法律运作是法制建设的动态实践表达,法律组织是法制建设的有效保证与权力后盾[1]
可以看出,成熟完备的法律制度能推动法制建设,法制建设的健康发展又对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现实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建设成绩斐然,法制建设的进程也在不断推进,以我国加入wto为时间界点,分述1978—2000年和2001—20XX年这两个阶段法制建设的成果
11978—2000年法制建设初见雏形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中央逐步开辟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人民沿着这条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
与此同时,回顾我国二十多年来的法制建设历程,成果累累:修改了宪法、刑法、行政法律等,颁布了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法律已经涵盖我国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无法可依的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善,法律已不再仅仅充当统治阶级的“附属品”和解决纠纷的“利器”,而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调控作用
22001—20XX年法制建设成效卓著“入世”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我们的生活有了改变,贸易更加便利,商品流通频繁,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增多,更重要的是入世让我们的观念得到转变和更新
加入wto这十多年来,中国以一种更加开放的姿态第1页共7页开展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