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1997)前言《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93)自1993年发布以来,对指导与规范旅游饭店的建设与经营管理,促进我国旅游饭店业与国际接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我国旅游饭店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研究的新情况,如不同饭店已形成了不同的客源对象和消费层次,社会提供的可替代服务项目也在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旅游涉外饭店应当根据自身客源需求和功能类别,更加自主地选择服务项目
为避免旅游饭店企业的资源闲置和浪费,促进我国旅游饭店建设和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对GB/T14308—93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
在引用标准中加入了《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LB/T001—1995),并在各星级中做了具体要求;2
对各星级、各工作岗位的语言要求有所改变;3
对三星级以上客房数最低数量的要求由原来的50间改为40间;4
对四星级以上饭店客房最小面积的要求量化为20平方米;5
对厨房的要求更加细化;6
对三星级以上饭店加入了选择项目,使饭店能够根据自己的经营实际需要来确定投资和经营哪些项目
选择项目共79项,包括客房10项;餐厅及酒吧9项;商务设施及服务5项;会议设施10项;公共及健康娱乐设施42项
其中要求三星级至少选择11项;四星级至少选择28项;五星级至少选择35项;7
删去了标准中第8、9两个与本标准无关的部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年9月1日,首次修订于1997年10月16日,自1998年5月1日起替代GB/T14308—93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旅行社饭店管理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刘卫、朱亚东、何红琳、张明武、彭德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308—1997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代替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