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转岗培训补贴工作参考计划范文一、补贴的对象和条件本年度解除职工人数不超过本企业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5%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对本企业职工(不含当年新招职工)进展转岗培训、到达自主消化充裕人员或提升职工技能目的且获得《国家职业资历证书》或《江苏省就业培训结业证》上岗证)可申请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
凡参加我区失业保险且连续3年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培训的要求(一)企业在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时
将培训人数、方式、工种、内容及课时等相关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审核、认定
已开展了转岗培训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的内容包括:当时培训目的培训打算、培训人数、培训方式、工种、内容、课时和培训考试等情况
(二)企业有培训条件的可自行开展培训;没有培训条件的可委托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社会培训机构或技工院校组织培训
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书
开展有等级要求的工种培训,应按等级要求组织考核、考试,合格者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历证书
(三)企业申请转岗培训补贴的培训职业(工种)应为符合我区产业开展需求的紧缺型职业(工种)且与本企业消费运营直截了当相关
三、补贴的申请和审核(一)补贴的申请企业应将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培训方案,上岗证或职业资历证书及复印件、单位申报年度不裁减人员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区区失业保险结算治理中心,申请补贴时
填报《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申请表》市企业职工转岗培训补贴花名册》并按规定execl格式报盘,报盘格式为:劳动保障卡号、身份证号、姓名、培训工种、培训等级、证书编号、补贴金额、备注
其中,转岗培训补贴人数以实际获得上岗证、职业资历证书的人数为准
获得职业资历证书的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全部培训人数的50%(二)补贴的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负责对企业转岗培训方案的施行情况进展审核;负责对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