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十一届人大四次大会举行全体大会作报告总书记、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主持
吴邦国在报告中说,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紧紧围绕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社会保险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督促和指导有关方面全面完成对现行法规的集中清理任务,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工作,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保障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开展了次专题询问,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做好其他经常性工作,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对外交往积极展开,自身建设继续加强,为确保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吴邦国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他庄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吴邦国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第1页共3页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