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主要事迹材料自从事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始终本着人人平等享用法律资源,努力实现法律援助与困难群众“零距离”对接工作理念,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忠实履行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义务代写法律文书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为妇女儿童、在校学生、老年人等举办法律讲座100余期,受益人员达10万余人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她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法律蓝天,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建章立制,落实妇女儿童维权保障措施陈维芹同志作为xx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的成员,在承办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过程中,逐渐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制度和服务规范
对来访的妇女儿童热情接待、笑脸相迎、和蔼可亲;做到有询必答、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态度诚恳;解答法律咨询耐心详细;对经咨询需代书的案件,立即代书;对需代理的案件,从速从快从优办理;对县妇联提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马上审查受理,尽最大限度提供法律援助;对紧急求助者,随时指派律师登门服务;对生活困难者,及时捐款、捐物、解决生活之急需;对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协调小组寻求指导、协调、帮助;凡是县妇联指派的案件定期告知案件进展,并在办结后及时归档、不定期回访
在办案的过程中,陈维芹同志帮助当事人了解相关的法律常识,坚持做到寓法律教育于办案过程之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获得了全县广大妇女“知心大姐”称号
20XX年冬,城阳镇52岁的妇女王某被共同生活了近30年的丈夫暴力威逼赶出了家门,并提起离婚诉讼
无奈之下找到xx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面对欲哭无泪、痛苦欲绝的王某,陈维芹同志先用自己的积蓄为王某及女儿解决了当时的生活问题
之后又冒着严寒进行了艰苦的调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