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总结一、工作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监管原则和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的要求,全镇每个行政村(社区)聘用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负责协助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履行本村(社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及要求(一)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热心公共安全管理事务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坚持原则,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依照本办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任职期限根据我镇实际,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原则上村治安主任兼任,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每次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重新履行续聘手续
推荐与审核、审批过程应当公开民主,符合程序
(三)任职要求1、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经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
2、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培训的基本内容有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②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本知识
③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与方法
④安全隐患与重大危险源识别
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防护基本常识
⑦工作需要的其他知识
3、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培训,第1页共4页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掌握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工作职责村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协管员)在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本行政村(社区)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受镇安监站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