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消费监视理总第36
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监视理暂行方法
已经2021年11月3日平安消费监视理总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长骆琳二○一○年十二月十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监视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建立工程平安理预防和减少消费平安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
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消费工作的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经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主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消费经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以下统称建立工程〕平安设施的建立及其监视理适用本方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对建立工程平安设施建立及其监视理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建立工程平安设施是指消费经营在消费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消费平安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消费经营是建立工程平安设施建立的责任主体
建立工程平安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消费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平安设施应当纳入建立工程概算
第五条平安消费监视理总对全国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施行综合监视理并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当及其有关主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的监视理
级以上地方各级平安消费监视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施行综合监视理并在本级人民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当本级人民及其有关主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的监视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平安消费监视理部门施行监视理
上一级人民平安消费监视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视理的建立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平安消费监视理部门施行监视理
第六条平安消费监视理部门应当加强建立工程平安设施建立的日常平安监落实有关行政答应及其监责